第七十六章 清晨-《重生之奋斗在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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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义社的转型和保安服务,引起其他香港社团的关注,也纷纷成立保安公司,去跟港府合作承包地区治安的工作,港英政府也乐得如此,纷纷把很多地区治安的工作交给了他们。
但也有条件,这个条件来自于凌世哲起草的《香港保安公司约束性法案》。法案中有如下规定:
第一,保安公司和背后所在的社团,不能从事黄赌毒的勾当,更不能逼良为娼,保安公司直接与所在的社团挂钩;违者将取消保安公司的执照,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惩。
第二,抓住的罪犯必须交给真正的警察来处理,他们没有审讯犯人的权利,更不能殴打疑犯,一经发现就取消他们的治安承包权,还要面临高昂的罚款。
第三,港府建立保安公司无犯罪信用档案,直接与他们的社团挂钩;表现良好的保安公司,如果有超过十年的良好无犯罪记录,那么就可以允许保安公司上市;而这个无犯罪记录也是学习的后世共和国的那一套,只不过更加的大胆而已,而且无犯罪记录直接与他们的社团成员挂钩,那个社团的成员犯了案,就在社团开的保安公司的无犯罪信用档案上面记录下来成为保安公司的治安信用污点,就不能上市,除非有十年以上的无犯罪证明记录才行,而且污点累加到一定程度,不但会取消他的地区治安承包权,还要取缔社团的保安公司的经营执照,社团成员的大佬不管有没有掺于,都要受到司法的严厉审判。
第四,保安公司必须按时完税,如果逃税,将受到严惩;哪怕社团或者社团大佬的非法收入所得,都必须完税,负责将受到严惩。这一招是向美国税务局学的。
除此之外,还有第五、第六、第七……等等,承包条款非常的严格,各种处罚非常的狠,这是凌世哲给港英政府出的主意,他跟茶庚四、韩老三、晁天久研究了很久才拿出来的一整套方案,是专门针对香港社团的恶行来的,而且这还不算完,在未来,还将有更多的条款加入进来,完善这项法案。
法案做好以后,一式二份分别送到港英政府和英国政府,凭着安布雷拉公司的国际影响力和雄厚的财力,在无数的游说公司游说下,唐宁街很快就有了批复:同意执行。
《香港保安公司约束性法案》执行了一年多,香港治安状况大大的改善,但也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最大的问题就是香港四大探长问题,他们跟黑社会勾结为非作歹,使得这项法案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
香港的四大探长并不知道这项法案是凌世哲起草的,只知道是英国要求的,所以没有怀疑到他的身上,否则就算凌世哲在香港的地位超然,也多少会有点麻烦。
法案公布执行以后,四大探长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更加的嚣张,更加的变本加厉;天要你灭亡,比先让你疯狂,四大探长虽然还在逍遥法外,嚣张无忌,但已经引起了英国政府的强烈关注,邪不胜正,恶人终将有恶人磨,他们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这算是凌世哲对香港的治安,做出得一点贡献吧,虽然英国政府不是个好鸟,但一旦跟他们自身的利益挂钩,在香港治安上他们多少会做些改变,虽然不能够后世大陆的治安相比,以及回归后的香港治安也不能比,但跟前世历史上回归前的香港治安,要好得太多了。
英国人对香港黑社会的纵容,已经搞得香港人怨声载道,虽然他们不敢出声,但英国人迟早都会付出惨重的代价——他们必将永久性的丢掉香港,在以后的中英谈判中,还会交恶大陆政府,失去一个发展自己的机会,巨大的大陆市场足以养活好几个英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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