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李奉诫一气呵成顺势下马,身上甲叶一阵撞击声响起。 远处玩闹的凉州骚年一见这气势,瞬间所有人都双眼冒光。 骚年人崇拜强者,特别是年轻的强者,那是一种天性,因为他们心里深处也渴望自己能成为那样的人物。 眼神里充满了羡慕,但身体却是不由自主的退后。 这就是骚年们的矛盾心理,可能是所谓的敬畏吧。 常年在西北边境生活的骚年,多少还是有些眼力见的。 这位年轻的将军看上去很年轻,比他们大不了几岁,但这一身行头,绝对不是普通将军该有的,一看就是身份不简单的人。 不过这一点倒是确实,战马方面李牧可以由着李奉诫任性,但甲胄方面他严格要求李奉诫必须穿上特制的甲胄。 这一身甲胄用的材料绝对是李牧精心挑选的精钢材料,锻造手艺也是名家之手。 毕竟保命的家伙,他可不敢在这方面马虎。 别人他可以不管,但自己那几个在战场上拼命的基友,他绝对是要做到尽心尽力的。 揭过信件后,李奉诫仔细看了一下封口上的封泥。 上面有一个“牧”字。 并且封泥呈圆形,大约一枚硬币那么大小。 李奉诫突然从怀里摸出一枚硬币,这是李牧送给他的。 然后把硬币对着封泥按下去,发现分毫不差。 于是点了点头,这才开始开始拆开信封。 仔细看了一遍信件的内容后。 李奉诫一脸凝重,并且喃喃自语道,“让我成立火枪营?”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