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奥德里奇嘴角咧开,发出让人不寒而栗的低笑:“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样子很丑?” “没有没有。” 漂亮女郎慌忙摇头。 开玩笑,她又不傻,怎么可能说实话。 “给我备车。” 奥德里奇收起笑容,与漂亮女郎擦肩而过,顺便从其手中抽走银白色细剑:“我要去玛拉卡斯拜见艾灵顿阁下!” 林重丝毫不知自己被奥德里奇记恨上了,并且后者准备向顶头上司告状。 其实就算知道,林重也不会在意。 区区蝼蚁,弹指即可杀死,又能掀起多大的风浪? 在林重的对手名单里,奥德里奇根本排不上号。 离开埃尔巴里前,林重花一万鹰元买了辆半新不旧的越野车。 从林重手里接过崭新的钞票时,那位原本有些将信将疑的车主可谓喜出望外,好像占了天大的便宜。 他唯恐林重反悔,直接把钞票往裤裆内一塞,又把车钥匙丢给林重,头也不回地跑了。 “这辆车最多只值三千鹰元。” 西蒙绕着越野车转了两圈,作出判断:“发动机、传动轴、车前灯甚至方向盘都换过,暮先生,你买亏了。” “无所谓。” 林重满不在乎地耸了耸肩膀,即便周围没有其他人,他仍旧忠实于自己所伪装的角色:“我花钱只是为了让自己高兴。” 说完,林重曲指一弹,车钥匙飞进西蒙怀里,而他自己则打开后排车门,搂着皮箱往里面一坐。 “赶紧开车吧。”林重懒洋洋地催促道。 西蒙闻言,脸颊肌肉不由抽搐了几下。 一直都是别人给他当司机,他还从来没当过别人的司机。 “遵命,老板。” 拿着车钥匙踟蹰片刻,西蒙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坐进驾驶位,插入钥匙,熟练地启动越野车。 “不要叫我老板。” 林重双臂展开,脑袋靠着沙发,两条腿架在前排座椅上,姿势十分豪放:“我现在的身份是暮先生。” 第(2/3)页